蓝郡公租房基桩超前钻勘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20
1.招标条件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蓝郡公租房基桩超前钻勘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发布公告方式,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蓝郡公租房基桩超前钻勘测
2.2 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冲路。
2.3 建设规模:共有单体建筑13栋,桩基约1139根,每根按5米计算,超前钻勘测工程量约为5695米。
2.4 工程造价:683400元。
2.5 工期要求:20日历天。采用分批次施工的,每批次工期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合理选择勘测方法,正确判定勘测结果、及时出具勘测报告,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评价正确,为设计、施工及验收提供可靠依据。
2.7 招标范围:桩基不良地质探测(超前钻)等,具体勘测范围详见内容清单和施工图。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9其它: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专业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4、本项目拟任勘测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须配备3人,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专业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符合公告投标报价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中,投标报价总价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报价承诺函必须加盖公章并密封。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两家或两家以上),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随机抽取单位代码,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其抽取结果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其投标报价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6、投标报价上限价格:683400元。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 年5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changsha.gov.cn/)及《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hnjytz.com.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12室(康平路109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以签到时间为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9、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1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必须将上述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到
账户名: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浏阳支行
帐 号:1901026809003505676
(1)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一律以银行转帐方式退回,不退现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0、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勘测进度支付勘测费用,勘测工程完成后并提交完整的勘测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勘测的勘测费用的60%,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勘测费用的90%,当批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勘测费用的100%。本工程采用分批次结算。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748907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31-8368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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