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汇远蓝郡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2-27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浏阳经开区汇远蓝郡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资格审查公告进行补充公告:
1、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在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资格审查公告中六、资格预审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6.1条,取消“提供最近半年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原公告内容:“6.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最近半年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审核,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
修改为:“6.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审核,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
招标人: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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