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金阳智中心项目1-3#栋及15-31#栋规划竣工验收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概要描述】
- 分类: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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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09 17:00
- 访问量:0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采购计划编号:LJCG-F202111090172
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高新区)金阳智中心项目1-3#栋及15-31#栋规划竣工验收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54.66万元。
最高限价:54.6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金阳智中心项目1-3#栋及15-31#栋规划竣工验收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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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546600.00 |
54660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包含工程测量),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须为入选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测合一”管理平台“测绘服务中介名录库”的测绘机构。
注:1.前文所称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2.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供应商自行说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17:00为止。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室)。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持谈判通知到指定地点获取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30时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金阳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09号)212室。
六、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年11月24日09:30时
2、开启地点:湖南金阳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09号)212室。
七、公告期限:自2021年11月09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止(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要求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肆份(一正叁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地点为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室)。逾期送达的,概不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31-83833037
地 址:浏阳经开区湘台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女士
电 话:13517316508
地 址:浏阳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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