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预算
采购人名称: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480万元(服务控制单价310元/吨)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80万元(服务控制单价310元/吨)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算单价(元/吨)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污泥处置服务 |
污泥运输及水泥窑焚烧协同处置服务 |
310 |
4800000 |
为解决我司离心式污泥脱水设施设备产生的污泥(含水率60%-80%)处置问题,同时考虑到后期相关固废处置政策的变化导致板框式污泥脱水设施产生的污泥也不能采用卫生填埋的处置方式。在不对现有污泥脱水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污泥处置方式合规、安全、无害化、经济性等因素,特申请污泥水泥窑焚烧协同处置方式的服务采购,服务期限两年,服务控制单价310元/吨,预算算总金额约480万元(此为估算金额,在服务年度内签订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含污泥运输及水泥窑焚烧协同处置等相关所有费用。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株洲华新环境危废处置有限公司和衡东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本项目污泥处置对资质和能力的要求,且从经济性考虑污泥运输距离相对较近,上述两家污泥处置单位均与湖南德文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废处置合同并约定凡需由上述两家单位进行水泥窑焚烧协同处置的长沙地区来源的污泥均只能通过湖南德文环保有限公司收集运输至处置单位处理。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湖南德文环保有限公司实施污泥处置服务。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德文环保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德国工业园格林路1号创业服务大楼5单元1楼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论证时间:2020-08-31
2、论证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373号
3、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蔡国平 |
长沙科思美环保科技公司 |
高工 |
伍青 |
长沙市排水管理处 |
高工 |
罗友华 |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
高工 |
黄焕华 |
浏阳市住保中心 |
高工 |
张湘华 |
湖南众议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4、论证意见: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污泥性质、接收处置过程的环境风险等因素,在满足具备水泥窑焚烧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前提下,运输距离是处理成本的重要因素,长株潭及周边范围的株洲华新环境危废处置有限公司(距离80km)和衡东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距离126km)均具备水泥窑焚烧协同处置资质和能力,符合就近处置的经济性原则,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预算单价要求。而上述两家污泥处置单位均与湖南德文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泥处置合同并约定湖南德文环保有限公司为其长沙地区的唯一合作代理商。湖南德文环保有限公司具备污泥收集运输和处置资质,该公司主要从事污泥运输服务,依托株洲华新环境危废处置有限公司和衡东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水泥炉焚烧技术进行污泥的协同处置。故考虑污泥处置工艺及处置成本等综合因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湖南德文环保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的污泥处置服务。
- 其他
无
七、本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自2020年9月3日至2020 年9月1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873199371
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扬清路
2、代理机构名称: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
联系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1350744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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